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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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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9-17 17:00阅读次数:2384来源单位: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与研究生院合署) 责任编辑:刘佳昕

9月15日,我校召开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会议。副校长、研究生院院长董正超出席会议并讲话。

董正超指出,推免工作作为研究生多元招生录取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学生的切身利益,事关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他对我校2023年推免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坚持科学遴选,提高推免生源质量水平。各学院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吃透推免政策。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合理设置各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综合评价学生各方面表现,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确保推免工作平稳有序。二是坚持严格规范,维护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各学院务必要做到政策透明、信息公开、程序严谨、操作规范,申诉渠道要畅通。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总体要求,严格遵守纪律法规,以最强的担当,最高的标准,最严的要求,确保今年的推免工作安全稳定。三是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过程管理。各学院务必提高政治站位,顾全大局,推免工作全过程要坚决执行重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机制,对照本单位实施细则,倒排时间、细化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推免工作有序高质推进。

纪委审查调查处处长刘飞就2023年推免工作提出纪律要求。他要求各个学院按照学校提出的“坚持稳字当头,营造迎接二十大胜利召开的良好氛围”的工作要求,将推免工作落细落小责任、履职尽责,同时认真总结往年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梳理推免工作中的廉政风险点,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制度约束和监督提醒,督促大家守好廉洁底线,确保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研究生院副院长赵静传达了教育部关于2023年推免工作的整体要求,并就今年研究生的指标分配、推免条件、工作程序、时间节点等方面进行了说明。

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负责同志分别对推免工作中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等方面审核认定提出了具体要求。

纪委、学生工作处、教务处及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本科教学工作、研究生工作的同志等参加会议。

(邢飞燕)

我校召开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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