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不常用栏目  新闻动态
我校召开第三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06-11-14 00:00:00 阅读次数:547 来源单位:新闻网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

 

11月13日,校纪委和监察处组织并召开了我校第三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戴家隽出席了会议,教务处、科学技术处、研究生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基建处、后勤管理处、产业处、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后勤集团、附属医院等有关重点单位和部门及纪委、监察处、审计处、财务处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纪委副书记高建林主持。

与会人员就9月15日第二次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以来各部门开展的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分别做了交流汇报,并针对自查中发现的一些典型问题如何进行整改治理,展开了较为深入的讨论。

高建林副书记总结了我校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情况。他指出,我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前五个阶段已顺利完成,本次会议主要是交流、总结各部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落实整改、完善制度和研究制定长效机制情况,部署下一阶段评估验收工作。

戴家隽书记要求:一、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领导要高度重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严格要求自己,增强责任心,要制度化、规范化地管理好部门和下属人员;二、要从“立足防范、防微杜渐”的角度出发,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做到教育在先、制度在先、防范在先,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良好工作机制;三、要建立完善的监督工作机制,营造有监督、敢监督、会监督的良好工作氛围;四、要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积极组织实施。他强调,做好惩治和预防商业贿赂工作必须严格遵循四个要素:懂政策、明法度、严程序、勤监督。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建立起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及治理商业贿赂行为的有效机制。(纪监)
    打印本页 关闭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