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我校召开部分重点单位和部门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戴家隽出席座谈会,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学工处、科学技术处、研究生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基建处、后勤管理处、产业处、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后勤集团、附属医院及审计处、财务处等16个重点单位和部门的领导参加了座谈会。座谈会由校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高建林主持。
高建林传达了《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特别要求与会的各单位和部门领导必须安排时间组织党员干部进行一次专题学习,针对《规定》的具体内容组织讨论和对照检查,按照中纪委的要求并结合省纪委关于继续搞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指示,严格、认真、仔细地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与会单位和部门的领导联系自身工作就本单位和部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心得与具体做法作了交流。教务处樊小东处长介绍了我校组建三年以来坚持教材采购招投标、实行“阳光采购”的具体做法和工作经验。设备处、学工处、基建处、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研究生部、继续教育学院、附属医院等单位和部门的领导介绍了他们在加强廉政教育、健全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监督方面的成功做法。财务处、审计处、图书馆、产业处等部门的领导对我校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一些好的意见和建议。
戴家隽肯定了我校各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所作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结合我校实际提出要求:一、各单位和部门要认真落实中纪委八条规定的具体要求,认真查找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要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二、与会的每一位同志都要研究监督制约的机制,认真思考如何在勤政廉政、制度建设、科学管理上下功夫,着重从廉政建设的角度再对自己进行一些反思;三、各单位和部门一把手,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纪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