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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荣获2013—2014年度“南通市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5-12-29 00:00:00 阅读次数:1860 来源单位:新闻网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

近日,中共南通市委南通市人民政府联合发出《关于表彰20132014年度南通市文明行业文明社区文明村文明镇文明单位的决定》,我校榜上有名,荣获20132014年度“南通市文明单位”称号。这是南通大学组建以来连续第七次获此殊荣。

20132014年度,校党委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牢固确立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在全体师生中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主渠道主阵地,发挥优秀文化的滋养功能,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塑造“崇真尚美、通精极致”通大人特质,全面提升学校事业发展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大学为宗旨,努力为实施“跨江发展、转型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战略,为建设有特色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舆论导向和精神支撑。

(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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