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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法学会宪法法理学研究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在我校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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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1-23 17:48阅读次数:718来源单位:经济与管理学院(与江苏长江经济带研究院合署) 责任编辑:刘佳昕

1月22日,南通市法学会宪法法理学研究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在我校召开。校党委常委、副校长蒋乃华,南通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殷蓓出席会议。

蒋乃华指出,本次大会是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正式提出和南通市刚刚顺利跨入“万亿俱乐部”的背景下召开,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他希望新当选的研究会领导班子要保持干事创业的冲劲,团结带领全体会员瞄准“高水平有特色”的一流目标奋勇前行,为不断开辟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新境界、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为南通大学全面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殷蓓代表南通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向大会的召开表示祝贺。她高度肯定了南通市宪法法理学研究会成立以来,在推进南通市宪法法理学研究、服务全市法治建设实践、加强宪法法律宣传、加大法治人才培养、拓展法学研究交流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她希望新一届的宪法法理学研究会要坚持党对研究会工作的全面领导,引导会员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要紧紧围绕市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明确的全市“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际出发,拓展研究范围,推出更多有学术价值、研究深度和时代温度的理论研究成果;要坚持改革创新,培养集聚一批胸怀大局、德才兼备,既熟悉国内情况、又具有国际视野的法治人才;要坚持“由全国先进向全国一流迈进”的目标导向,全面提升自身建设水平,在争创“全国一流”中贡献力量。

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姜朝晖表示,法学研究是实现“良法善治”的精神支撑和智慧保障,是中国特色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实践的重要体现,并真诚邀请广大机关、组织和企事业单位来学院合作共建,共促法治新境界。

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宋超代表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作工作报告。会议选举产生了研究会新一届理事会,宋超当选会长,王晓燕等理事当选为副会长。

本次大会由经济与管理学院承办,南通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葛重兵,市法学会党委副书记蒋玉虹等参加会议。

(王菁)

南通市法学会宪法法理学研究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在我校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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