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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通大学三届六次全委会召开 审定《南通大学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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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次数:1500发布时间:2021-03-11 17:15来源单位:发展规划处 宣传部 责任编辑:

311日下午,中共南通大学第三届委员会第次全体会议在啬园校区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南通大学章程》。校党委常委会主持会议。

校党委书记浦玉忠在讲话中指出,《南通大学章程我校履行高等学校办学职能的“宪法”,也是实现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保障。就加快推进实施《南通大学章程》提出三点要求:一是通过章程的修订,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章程的修订过程中,要突出学校的主体地位,旗帜鲜明地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作为基本制度予以坚持,并进行有效的制度安排;突出学者的重要地位,促进学术繁荣发展;突出学院的关键地位,激发办学活力和办学动力突出师生的中心地位,贯彻以生为本理念二是通过章程的实施,助推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章程的实施过程中,要做到站稳立足点,抓好核心点;厘清学校治理架构层级,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治理制度体系。三是完善实施机制,提升章程的实效性加强章程宣传,减少执行阻力;加强执行监督,强化刚性约束;建设章程文化,厚植制度文化根基。

浦玉忠强调全校广大党员干部要学校章程为根本遵循,带领全校师生知章程、学章程、用章程、守章程,始终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全面加强高水平大学建设,全面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优异的成绩献礼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

会上,发展规划处处长陆俊杰对《南通大学章程》的修订情况进行了简要说明。

全体在通校领导、党委常委、党委委员参加会议,办公室、纪委(监察专员办)机关、发展规划处负责人列席会议。

徐振华/文  校报记者 范苏/摄)

中共南通大学三届六次全委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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