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上午,校纪委根据省纪委监委《江苏省属本科院校纪检监察机构工作规定》文件规定,组织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责述廉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会议。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派驻监察专员陆国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陆国平指出,述责述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举措,是净化学校政治生态的重要抓手,是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效手段。各基层党组织要通过“述责述廉”来对照反省自己,相互学习借鉴,主动查找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真正达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和自我提高的目的。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管党治党的政治担当,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强化责任落实,全力服务保障中心大局;要强化示范引领,筑牢廉洁自律防线;党政要共同负责、同舟共济,同广大师生员工“想在一起”“干在一起”,进一步凝聚学校高质量发展正能量。他勉励基层党组织书记不断提升学习能力、政治领导能力、科学发展能力、依法执政能力、改革创新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抓落实能力、驾驭风险能力和斗争能力,对照“政治家”“教育家”“实干家”标准,坚持把方向、带队伍、做决策、促发展,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朝气、保持改革创新的锐气,努力成为所在单位的“压舱石”“定海神针”、师生员工的“知心人”、处理矛盾的“润滑剂”。
会议随机抽取文学院党委、地理科学学院党委、交通与土木工程学院党委、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离退休党工委、艺术学院党委、附属医院党委、杏林学院(启东校区管委会)党委等8家基层党组织,围绕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执行廉洁纪律情况、抓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议考核等情况进行现场汇报,其他基层党组织书面述责述廉。
校纪委副书记季红兵通报2021年学校纪检监察主要工作和全省高校6起典型案例,并要求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会议由校纪委副书记兼纪委办公室主任徐双俊主持。全体纪委委员、各基层党组织书记、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会议。
(盛丽华/文 余小乔/摄)
我校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责述廉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