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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展涉外商事审判院校合作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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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05 18:36阅读次数:339来源单位:经济与管理学院(与江苏长江经济带研究院合署) 责任编辑:余小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强高校与法院之间的互动合作,提升法学专业办学质量,7月4日上午,经济与管理学院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展涉外商事审判院校合作活动。

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宋超参加活动,表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现实举措,学院一直高度重视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建设工作。时值江苏省高院近日明确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为南通市辖区涉外民商事一审集中管辖法院,为院校合作再添新平台。为进一步探索涉外民商事审判经验,培养更多涉外法治人才,院校双方或可在涉外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涉外民商事课题申报和案例研讨、学生实习实践等方面“双向奔赴”,结出更多合作成果。学院法律系副主任王菁介绍了法律系的发展历程和发展前景,并对本次精心选派实习生的选拔过程进行了介绍。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任智峰对南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高度重视此次涉外商事审判院校合作活动表示感谢,提出将在更高层次上加强院校合作,尤其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和涉外商事审判方面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创新,提升法律人才培养质量和法院司法实务能力水平。他同时对学生实习活动提出要求,希望实习生珍惜宝贵机会,跟随涉外商事审判团队法官真看、真学,做到真懂、真会,在收获中锻炼自己。法院副院长周修俊代表民庭对实习生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简要介绍了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在涉外民商事审判集中管辖以来的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法院政治部主任侯敬华寄语实习生要不断学习、不断探索、不碰底线,带着问题学、带着任务学,及时沉淀所思所感,向学校、法院交出一份满意的实习答卷。

实习生代表朱倩、刘佩瑶表示将珍惜此次实习机会,进一步锻炼和提升自身的法律知识和综合能力,为将来投身法律事业奠定坚实基础。

(刘佩瑶)   

经济与管理学院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展涉外商事审判院校合作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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