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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会计学专业自评报告审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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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次数:295发布时间:2008-03-25 00:00来源单位:新闻网 责任编辑:

324日下午,教务处处长、评建办主任樊小东主持召开会计学专业自评报告审定会,进一步推进专业评估工作。商学院全体党政领导、会计学专业负责人、杏林学院、教务处、评建办、人事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图书馆等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计学专业是在原工学院经贸系会计学专科基础上发展起来的,1999年招收本科,2005杏林学院招收本三会计学。历经几年发展建设,该专业拥有一支水平较高、学历结构较合理的师资队伍;有ERP实验室和金融工程实验室;4个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培养的学生就业率高,创新能力强,社会评价高。

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的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去年11月,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合格评估体系>并开展自我合格评估的通知》,要求对设置会计学、财务管理本科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进行合格评估,今年331日前完成自评工作。我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组织商学院、杏林学院、教务处相关领导、专业教师,对照会计学专业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开展自我评估,并初步完成评估报告。

会上,会计学专业负责人结合评估指标体系就自评报告的基本原则、结构框架、写作思路等进行了汇报,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与会人员从师资队伍、实验条件、图书资料、社会声誉、特色亮点、存在问题、整改措施以及自评报告的内容和体例等方面提出了完善意见。

教务处何凤升副处长进行了会议总结,就开展会计学专业评估工作的原则、对评估指标内涵的理解、自评报告的体例、专业办学特色凝练等问题进行了阐述;就评建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和矛盾,提出了具体的解决办法。何凤升指出,会计学专业是我校第一个接受评估的专业,评估结果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关系到学校的办学声誉,必须高度重视,协调配合,扎扎实实地推进评建工作,力争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专业评估。

会议还就下一阶段的专业评估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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