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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代表江苏省参加全国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大赛夺得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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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次数:241发布时间:2009-06-01 00:00来源单位:新闻网 责任编辑:

 

5 23 -29日,在教育部主办的第五届全国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大赛上,代表江苏省参赛的我校体育科学学院体育教育专业代表队,经过异常激烈的争夺,在大会设置的团体总分、理论知识类团体总分和技能类团体总分全部三个奖项中均获一等奖。此外还获得6个单项奖:球类单项第1名、体操类单项第2名、专业基础理论综合单项第2名、外语单项第2名、田径单项第3名、计算机单项第4名。本届比赛在武汉体育学院举行,天津体育学院、河南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大连大学、广州大学、新疆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等23支代表队分别代表各自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了本届比赛。

全国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大赛是教育部以比赛的形式,对高等学校体育教育专业办学水平和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水平进行全面评估、检查,每三年举行一次。比赛方式是教育部首先以随机抽样的方式确定参赛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参赛学校(设有体育教育专业的综合性大学、体育院校、师范院校等)。然后在大赛秘书长会议上由组委会从各校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名单中随机抽取8名学生参加比赛。大赛设基础理论知识和运动技能两大类。基础理论由体育专业理论综合、英语、计算机操作三项内容组成;运动技能由田径、体操、球类、武术等四项内容组成。具体比赛项目和内容由大会组委会抽签决定。本届比赛最终抽定的项目是体操(跳马、单杠、跳绳、广播操)、田径(跳远、4× 400接力)、足球(绕杆射门、踢准)、武术(踢、打、摔、拿四种技击方法自选编排)。

全国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大赛具有涉及科目范围广、评估科目全面、影响力大的特点,一直受到各参赛省和高校的高度重视。江苏省教育厅和南通大学接到教育部通知后,立即组建了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教育厅丁晓昌副厅长亲自担任江苏代表队的领队,程纯副校长担任代表队副领队,全面部署、组织、协调教务处、学工处、后勤处等部门和相关学院的训练工作。程纯副校长多次深入到训练现场指导、督促训练工作。体育科学学院全体院领导积极贯彻教育厅和学校的指示精神,多次召开办公室会议商讨训练工作,选调最优秀的教师投入到对参赛运动员的封闭式训练。外国语学院和计算机科学学院领导和参加指导的老师,把参赛训练当做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全身心投入。参加比赛的运动员按照指导老师的要求,放弃节假日休息,刻苦训练,成绩显著提高。在全体指导老师的精心指导下,通过参赛运动员高效率的训练,终于取得了本届比赛的佳绩,为江苏省和南通大学争得了荣誉。(体育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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