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杏林学院召开党委会扩大会议,讨论学习《江苏省高等学校贯彻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若干规定》(下称《若干规定》)。学院党委书记周逸萍主持,党委委员、科级以上干部以及各党支部书记参加了会议。会前,学院党委布置全体教职工自学《若干规定》。会上,大家围绕《若干规定》的重点和难点交流了学习体会,一致认为: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其核心是集体领导、科学决策、民主集中、共同负责、接受监督。会议讨论气氛热烈,学院党政主要领导纷纷发言,畅谈了我国高校领导体制的演变历史、当前高校领导体制在运行中存在的困难以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对我国高校领导体制的必然要求等问题。会上针对独立学院在坚持理事会(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院长)负责制的同时,如何结合实际贯彻《若干规定》的主要精神,进一步发挥好党组织的政治思想保障作用进行了重点探讨。会上,周书记还带领大家学习了《南通大学关于开展标准化党支部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党支部书记对照要求积极推进支部标准化建设。
会后,院党委要求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将前一阶段布置的自学《若干规定》的情况形成小结汇总到学院党委。(杏林学院)
会后,学院党委要求以教研室为单位,在近一阶段利用政治学习时间,向学院全体教职工集中传达《江苏省高等学校贯彻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若干规定》的内容。(学院办公室)
11月24下午,体育科学学院召开会议,组织学习《江苏省高等学校贯彻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若干规定》,会议由院党总支书记何建山主持,学院领导、党总支委员、各党支部书记以及教研室主任、科级干部、教师代表参加了学习会议。会议要求各教研室在近期内利用政治学习时间,向全体教职工传达《江苏省高等学校贯彻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若干规定》的内容。(体育科学学院)
院党总支书记汪松明就《规定》的主要精神进行了解读,然后结合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谈了自已的学习体会。汪书记指出,《规定》体现了党的十七届五中会关于在新形势下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精神,是中央最近新颁发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延伸和细化,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文件。对于加强高校党的建设,推动高校健康发展,培养合格人才具有重要意义。艺术学院一定要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并积极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汪书记还总结了艺术学院前一阶段创先争优情况,对下一阶段创先争优工作进行布置。
院长吴耀华结合制订“十二五”规划谈了学习《若干规定》的体会。副书记、副院长黄建平、副院长徐卫以及各教研室主任出席了专题学习会。(艺术学院)
副校长、文学院院长周建忠在总结时要求,创先争优活动是党中央的统一部署,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大家应该积极参与,勇于争创,在各项工作当中争当表率。周院长还就《江苏省高等学校贯彻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若干规定》谈了自己的理解和体会。(文学院)
11月22日下午,纺织服装学院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院党总支书记邵小芳主持会议。
会上,邵书记对《江苏省高等学校贯彻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若干规定》进行了深刻解读。对学院党政共同负责制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进一步明确了党政联席会议的要求。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若干规定》的内容,履行好职责,使学院领导班子的运作更符合规范和规定的要求,努力提升管理水平和领导能力。(纺织服装学院)
党委其他委员也围绕主题,结合工作实际谈了自己的认识和体会。(倪乐一)
褚书记从高校领导体制与制度、院系党政共同负责制、高校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及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机制等四个方面,对文件精神进行了深透的剖析,使与会的所有同志在自学基础上对文件精神的领会更加深入。褚金星书记强调,院系党政共同负责制是高校领导体制的支撑与延伸,是形势发展的客观要求。其特点是党政集体领导,强调制度化的运作方式,党政思路同心,目标同向。核心是党政联席会议,同时健全沟通机制,完善民主管理机制。重点是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执行力。(公共卫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