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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多位学生在市“以诗传情、以法明志”校园法制诗歌比赛中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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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次数:219发布时间:2011-09-27 00:00来源单位:新闻网 责任编辑:

近日,由南通市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市教育局、市司法局联合举办的“以诗传情、以法明志”校园法制诗歌征集评选活动公布结果,我校经过认真组织、广泛发动,择优推荐,取得佳绩。其中,王佳琪同学的《法赞》获得一等奖。赵希炜同学的《如果》、吴慧娟同学的《听,是谁在唱歌》获得二等奖。向阳、冯婷婷、叶蓓蕾三位同学的作品获得三等奖。章晴等10位同学的作品获得优秀奖。(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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