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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学院建筑学专业推行本科生导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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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次数:243发布时间:2013-05-16 00:00来源单位:新闻网 责任编辑:

5 15 下午,建筑工程学院举行建筑学专业本科生导师聘任仪式,标志着我校建筑学专业本科生导师制正式实施。校教学质量管理处处长、教务处副处长何凤昇,学院党政领导包华、张卫斌、刘时方、蒋泉,建筑学专业全体老师,部分学生代表出席建筑学专业本科生导师聘任仪式。

为进一步发挥教师在学生培养中的主导作用,探索建立新型师生关系,促进提高学生培养质量,建筑工程学院根据建筑学专业特点,决定在该专业实行本科生导师制。本科生导师将从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关心学生,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和成才目标;针对学生个体差异,从考研、就业和出国留学等方面,对学生的专业发展方向选择和学习计划、学习方法等进行指导;鼓励学生参加工程实践与科研工作,突出加强创新创业精神与实践能力培养;了解学生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给予帮助。

导师聘任仪式上,校教学质量管理处处长、教务处副处长何凤昇介绍了本科生导师制的源起和实施导师制的重要意义,对建筑学专业实施本科生导师制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要转变传统的教育思想和观念;二是要加强本科生导师的学习和培训;三是要正确处理好导师与辅导员、班主任和教师的关系。希望扎实有效推进本科生导师制工作。

建工学院常务副院长包华教授宣读了《关于2013年建筑学专业本科生导师聘任的通知》。与会领导为建筑学专业13位老师颁发了建筑学专业本科生导师聘书。南通大学师德标兵、建筑学系主任黄岚,建筑学系党支部书记薛华培教授代表受聘导师发言,表示一定认真履行导师的职责和义务,加强与学生在思想、学习、科研、生活、考研、就业等方面的交流和指导,力求做出成效,做出成果。建筑102班陈正鹏同学表示,一定会全力配合老师们的工作,不辜负导师们殷切的希望和无私的关心,让导师们满意,让学院放心。

学院党总支书记张卫斌要求全体导师,从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的高度,充分认识本科生导师制的重要意义和深刻内涵;从教书育人、立德树人的高度,担负起导师的责任。要求全体学生珍惜难得机会,虚心向导师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他希望通过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为打造“和谐建工、开放建工、人文建工”作出新的贡献。

(建筑工程学院)

与会领导为建筑学专业13位老师颁发了建筑学专业本科生导师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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